來源:發(fā)布時間:2010-08-12
廣東省行政事業(yè)性收費許可證(副本) 編號:粵費深圳0424001-1
收費單位:深圳市鹽田區(qū)房屋租賃管理辦公室 負 責 人:張 華 地 址:深圳市沙頭角井頭東街1號3樓 聯系電話:25355237 有 效 期:2010-08-12到2012-08-12 發(fā)證機關:深圳市鹽田區(qū)發(fā)展改革局 | |||||
序號 |
收費項目 |
計量單位 |
收費標準(元) |
標準收費 文號 |
備注 |
1 |
一、房屋租賃管理費 (辦理房屋租賃合同登記的) |
月租金 |
2% |
《深圳經濟特區(qū)房屋租賃條例》 |
向房屋出租人收取,對下崗失業(yè)人員從事個體經營的免收。 (粵價[2002]185號) |
2 |
二、房屋租賃管理費 (辦理房屋租賃備案手續(xù)的) |
月租金 |
3% |
《深圳經濟特區(qū)房屋租賃條例》 | |
|
備注:房屋轉租的,轉租租金高于原租金的差額部分,辦理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差額的2%,辦理房屋租賃備案手續(xù)的按差額的3%,由轉租人繳納房屋租賃管理費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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